兰州市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检查 拆除近1.7万平方米违规广告牌

发布日期:2013-05-27    【字号:  
      中国甘肃网5月2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(记者 蒋聪)好的户外广告可以为一座城市增彩,但如果户外广告过于零乱、并存在安全隐患,那便有损城市的形象了。近日,我市集中6个月的时间,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。整治行动启动一个月来,兰州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已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广告牌16629.55平方米。其中,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告牌52块,共4732平方米。

  记者了解到,此次我市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,突击整治各类存在安全隐患、不符合设置要求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。整治范围是近郊四区、高新开发区、黄河风情线、东方红广场范围内,所有建(构)物立面、顶部广告和落地广告、立柱广告以及大型门头店招。兰州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目前,我市所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大部分设置时间在五年以上,其中喷绘、三面翻居多,且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。通过此次整治,力争达到符合设置准则、符合安全要求、符合市容管理规定。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,改善城市容貌,全面提升城市立面形象。”


  检查行动主要对已审批和待审批的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测。由专业检测机构对广告牌结构的强度、刚度、稳定性、风载力、抗震度,对钢结构的防腐、外观节点连接点(尤其是焊节点)、基础、连接部件、避雷设施进行检测;对三面翻、电子屏广告牌电路进行检测,检测后要做出真实详细的检测报告;对检测结果低于二级安全标准的,原则上予以拆除,如果经整改能够达到二级安全标准的,准予继续设置。同时,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广告予以拆除;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;对审批过期未按时办理继批手续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;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广告(空置、陈旧、破损、污浊、褪色、缺字或灯光显示不全),已审批的限期整改,未审批、审批已过期和未按期整改的予以拆除。


 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,由市执法局会同市安监局及相关评审机构,逐街逐路对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核查评审,确定改造对象和拆除对象,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。按照评审意见,对安全等级达标,并确有必要设置的,由市执法局直属一大队责令产权单位限期补办或续办审批手续;需要提升改造的,产权单位提交改造设计方案,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;对确定需要拆除的,由各区执法局、各大队责令产权单位限期自行拆除,拒不拆除或到期未拆的,由各区执法局、各大队依法组织强拆,并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。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履行执法管理职责,从严查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,尽快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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